□白紅國(天津師范大學)
11月23日,一段“寧夏固原市原州區張易鎮派出所事情職員毆打學生”的短視頻引發網友眷注熱議。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區分局11月24日轉達稱,事發后,固原市、原州區兩級公安布局建立了團結事情組,經到場觀察:視頻中,被打者系原州區張易鎮學生馬某某,打人者是時任張易派出所副所長的王某,視頻中另一人是張易派出所值班職員戴某。針對民警執法中存在的成績,經固原市公安局黨委研討決定,給予王某打消行政職務處分。(11月24日 中國青年網)
回憶整個輿情發酵歷程,網民的心情展現戲劇性的“兩級反轉”。在事情組未正式轉達觀察后果前,不少網民義憤填膺,以為警員打人有違“為人民辦事”的職業準則,應當嚴厲懲治,以正視聽。而轉達公布后,有些網民卻又紛繁為王某喊冤,以為其“打得好”,主張寬饒處理。究其緣故,全在于此次轉達中披露的緊張信息——“兩名三年級學生反應其被同校六年級學生馬某某多次毆打”,也就是說,副所長王某的毆打目標馬某某,約莫涉嫌校園霸凌。
校園霸凌無疑是當今社會切齒腐心的“毒瘤”。從曾引發舉國震動的“邯鄲少年殺人案”,到網絡表層出不窮、令人揪心的“掌摑未成年人”視頻,樁樁件件都挑動著群眾敏感而惱怒的神經。在此背景下,副所長王某毆打馬某某的行徑,被局部網民視作懲治校園霸凌的“公理之舉”,仿佛無可厚非。但冷靜思忖,我們不由發問,“以暴制暴”果然是處理校園霸凌成績的良方嗎?
答案顯然對否定的。維護遇害者合法權益,本是執法的應有之義,但這絕不克不及成為忽視、踐踏他人合法權益的托詞。馬某某身為未成年人,也遭到《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保護,無論其對否涉嫌校園霸凌,任何人都無權以不合法的暴力伎倆對其施以懲戒。王某作為包袱維護社會治安、秉持公平執法重擔的人民警員,理應深諳此中優劣,以身作則,以合情、公道、合法的辦法處理校園霸凌糾紛,而不應“暴力執法”。
要曉得,行政執法是行政布局實行當局本能機能的緊張辦法,它好像一面鏡子,直接映射人民群眾對公平公理的直觀以為。公職職員執法對否標準化、合法化,關乎社會的法治信心,也影響著當局的法治威望。因此,公職職員在執法歷程中,不僅要上心度,更要有溫度,力圖完成執法后果與社會后果的一致。
事變產生后,從警方轉達來看,原州區公安分局立刻共同馬某某家長帶孩子到病院反省醫治,并對王某作暫且停職處理,給予其打消行政職務的處分。這種積極回應輿情、嚴厲處理成績的態度值得一定。但展望后續,可否借此次事變為契機,在全社會凝結起標準執法的廣泛共鳴,仍需各方持續積極。唯有執法例范化成為常態,校園霸凌等社會成績才干在法治軌道上得以妥善化解,公平公理也才干在每一次執法舉動中深化民意。
版權聲明:本文來自互聯網整理發布,如有侵權,聯系刪除
原文鏈接:http://www.freetextsend.comhttp://www.freetextsend.com/wangluozixun/56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