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執法法例不休完滿的情況下,但是各執法部分如同虛設!就像這個河南信陽的一樁這么明白的交通事故都必要傷者走法院上訴,假如走法院最初拿到的補償約莫不夠打訟事的開支!現場也報警了,交警把責任區分后就什么也不管了,車主一看跑不了就把責任推給保險陽光保險公司后就把傷者的接洽電話拉黑也不管了!保險公司到病院走一趟紀錄后就不管了,這期事故車主和陽光財險的全責切事后不賣力,既不管安插傷者好效醫治用度,現在傷者只能在家養傷不休都未全愈!尋求各干系部分處理都把這個皮球推脫去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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