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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當局網站今天公布《北京市人民當局關于實行事情日巔峰時段地區限行交通辦理辦法的告示》
為真實安穩大氣沾染辦理成效,低落機動車沾染物排放,持續改良都城氛圍質量,市當局決定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持續實行事情日(因法定節沐日放假調休而調停為去公司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巔峰時段地區限行交通辦理辦法。現就有關事項告示如下:
一、本市行政地區內的中央國度布局,本市各級黨政布局,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遺址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事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時至24時),范圍為本市行政地區內路途。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路途交通寧靜法》和《北京市大氣沾染防治條例》有關劃定,除上述第一條范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行按車牌尾號事情日巔峰時段地區限行交通辦理辦法,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路途(不含五環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暫且號牌)分為五組,定期輪換限行日。具體如下: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辦法限定: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用電汽車、省際遠程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京B號段號牌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自用車、持有市交通行政辦理部分核發的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辦理部分審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涂一致標識并實行公事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自用作業車輛;
(四)環衛、園林、路途養護、應急通訊保證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同意暫且入關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泉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
五、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辦理,依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生態情況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辦理局有關劃定實行。
泉源:安全北京太陽
責任編纂:柯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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