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形
象形是人類最初的造字方法,它由圖畫簡化演變而成,但還帶有明顯的圖畫特征。因此,象形字一般都有很強的直觀性,可使人看字形即聯想到它所代表的事物,從而起到表意的作用。
但是,這種造字方法有著很大的局限性。因為它必須有形可“象”,而語言中大量的抽象概念是無形的,無法描繪,這就大大地限制了象形的造字功能。因此,漢字中的象形字數量不多。
2、指事
屬于“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中較抽象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兇”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象的部分。
3、形聲字
形聲字都是合體字,由形旁、聲旁組成。形聲字的形旁大都是象形字,象形字、指事字、會意字、形聲字都可作聲旁。有的形聲字有省形和省聲的情況。形聲造字法比象形、指事、會意造字法有一定的優越性,同一形旁加不同聲旁、同一聲旁加不同形旁,都可以造出意義有關而讀音不同或讀音有關而意義不同的一批形聲字。
4、會意
屬于“合體造字法”。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組成一個新字,同時意義是由所組成的字義會合起來的造字方法。如“從、林、休、初”等,就是由會意方法造出的字。
5、轉注
屬于“用字法”。各說文家解釋不同。大致有“形轉”“音轉”“義轉”三說。江聲認為所謂“建類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屬老部。戴震認為轉注就是互訓,《說文解字》“考”字下說“老也”,“老”字下說“考也”。
6、假借
指借用某個同音字來代表某個詞的用字方法。如《離(離)”字從“隹”,本來是一種鳥的名字,后來假借為“分離”、“離別”,現在只用借義。作為六書之一,假借本只表示“本無其字”的情況,后來,“本有其字”的借用,有人也叫做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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