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0月1日,NBA宣布,將在新賽季對現有的回放規則進行改革。
在新的規則中,回放中心的裁判將有權進行判罰。這樣可以大大縮減比賽因為回放而被打斷的時間。這也意味著除了場上3名裁判外,還有其他人能吹罰比賽。
不過并不是所有回放的判罰都由回放中心的裁判做出,新規則規定以下情況的判罰,由回放中心負責:
1、兩分球/三分球的判定。
2、進球是否超時。
3、出界的情況判定。
4、(進球)是否有24秒違例。
5、干擾球判斷。
6、無犯規和違例情況下的時鐘回調。
7、24秒進攻時間重置。
8、比賽場上球員人數判定。
而以下情況依然需要現場裁判通過回放做出判罰:
1、惡意犯規。
2、清晰進攻路徑犯規(快攻中是否防守方在已經沒有阻擋的情況下特意犯規)。
3、無球犯規。
4、球員警告。
5、比賽結束前的犯規。
6、進攻24秒違例。
7、罰球是否違例。
8、犯規和違例情況下的時鐘回調。
9、禁止區域(例如替補球員沖入場內)。
(編輯:張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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