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八人制足球場面積多大(強拆足球場引出的難題,體育設施尷尬待解)
武漢一公司花1200萬元,將二七長江大橋武昌橋頭附近的一塊垃圾場建成足球場,竟被城管錯拆了?近日,這篇網文引起廣泛關注。對此,武昌城管回應,足球場沒有規劃審批程序,屬于違建,拆違行動依法依規。
網帖 花千萬元建的球場被拆
網文稱,市民劉軍投資1200萬元,將此前長期堆渣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垃圾場變成了足球場,成為附近居民健身娛樂的場所。由于附近一名居民投訴球場違建、燈光和噪音擾民,去年6月武昌城管楊園街執法中隊要求強制拆除,并于今年3月對圍網和燈桿進行拆除,球場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0萬元。
昨日,楚天都市報記者來到網文所說的奧山足球場,這是被隔開的八片大小不同的場地,圍網、燈光設備已被拆除,草皮上散落著一些垃圾。
奧山足球場一角
足球場距離奧山世紀城V公館約百米,住在D1棟3樓的齊先生說,以前球場每晚11時還在營業,喊叫聲吵得人無法睡覺,業主們沒少打電話投訴,后來營業時間調整過,但不久又恢復到11時。不過,13樓一位住戶則稱,有個體育場所方便大家鍛煉也挺好。
公司 受相關文件啟發建足球場
該球場為城市主場(武漢)體育發展有限公司所建。昨日,該公司運營負責人謝先生向記者證實,網帖為他的朋友所發,劉軍是公司老板。他介紹,建球場的初衷,源于國務院2014年發布的46號文件《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文件指出,鼓勵充分利用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及城市空置場所等建設群眾體育設施,“正是受此啟發,才決定將廢棄閑置的綠化用地改造成體育場館?!?/p>
但是,這個文件在武漢并沒有落地舉措,如何利用綠地建設體育設施,謝先生稱他們也不清楚。城管部門介入后,武昌區政府也曾建議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但公司咨詢過規劃部門,被告知變不了,更無法取得規劃、建設許可證。
謝先生介紹,去年4月球場開業不久,陸續有居民投訴有噪音、強光等問題,公司也和小區業委會、投訴人進行溝通,兩次調整了營業時間,分別從晚上11時改到10時,又改成晚9時結束,取得大部分人的理解,只剩一戶居民堅持投訴。
城管 私改綠地規劃屬于違建
投巨資建成不到一年就被拆,謝先生覺得實在可惜。武昌區城管委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即使是公益性項目,也要依法依規建設。
前晚,武昌城管通過官方微博,發布對此事的情況說明,稱這塊球場原本規劃用途為城市綠化用地,面積1.2萬平方米。球場建設期間及經營后,楊園街城管多次接到群眾投訴,涉及擅改綠地規劃、噪音擾民、強光污染等。鑒于該球場未取得任何土地審批手續和規劃審批手續,執法人員認定其為違法建設,要求其停工,限期自拆。該公司負責人表示盡快辦理相關手續,但一直未辦妥,今年3月,城管部門依法依規拆除了足球場圍欄、燈具等設施。
思考 社會體育設施尷尬待解
武漢市體育局相關人士稱,武漢作為首批足球改革試點城市,此事值得引起關注和探討。國家確實出臺過相應文件,但在推進建設過程中,如何做到在不影響市民的基礎上服務市民,又符合地方法律法規,將其納入政府規范管理,這一難題亟待破解。
今年初,《武漢市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發布,方案提出,加大足球場地建設政策扶持力度,在遵循相關專項規劃前提下,在公園、江灘、河灘、濕地、生態隔離帶等適宜地帶,實現綠地與五人制、八人制足球場等足球設施的綜合開發和復合利用,方便市民參與足球運動。
謝先生希望相關細則能盡快出臺,公司遇到的尷尬一幕不再重演。
□楚天都市報記者劉閃盧成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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