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什么nba還有加拿大(猛龍隊主場在多倫多,為什么NBA會出現一支加拿大球隊?)
NBA本賽季的主場總決賽正在激戰,猛龍隊和勇士隊打成1比1平,對于勇士隊來講,他們的目標劍指三連冠王朝,而對于猛龍隊來講,他們初次打進總決賽,雖是初哥,但意志也是非常堅定。再加上勇士隊多位主力受傷,目前來看雙方的實力非常接近,將會是一輪非常精彩的總決賽。在看總決賽的過程中,我們也發現,猛龍隊的主場并不是在美國境內,而是在加拿大的多倫多,勇士隊想要打總決賽客場,還必須帶上護照,乘坐6個小時的飛機才能到達目的地。為此,NBA聯盟也是特意延長了比賽的間隔時間,基本上是3天一賽,給球員充足的休息時間。
但是因為籃球氛圍比較差,NBA球員并不怎么愿意為這座城市效力,最著名的就是加拿大火箭隊的弗老大,弗朗西斯99年被溫哥華灰熊選中,但堅持不愿為灰熊效力,無奈之下灰熊只能把他交易到火箭。一個新秀都如此抵抗,更別提那些成名已久的大佬了。溫哥華灰熊球市差,吸引不到巨星,成績稀爛,可以說是惡性循環,所以01年,老板就把它搬回了孟菲斯,從此NBA就只剩猛龍隊一支境外球隊。
那么當年NBA為什么要在加拿大建立球隊呢?最主要的原因,還是NBA擴大聯盟的影響力,當時在美國,NBA已經在各大城市以及許多小城市都有球隊了,所以他們便把目光瞄準了鄰居加拿大。畢竟兩國交往密切,關系融洽,還互有免簽政策,再加上加拿大也是一個發達國家,經濟上也是非常富裕,所以NBA就選擇了兩個加拿大最鄰近的大城市來建隊。
球隊
從地圖上來看,猛龍隊其實和大部分東部球隊的位置差不多,活塞,騎士,籃網和尼克斯到多倫多都是非常的接近。所以這也沒有了距離過遠的問題,大部分東部球隊到猛龍主場打比賽還是非常方便的。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比較牽強的說法,那就是籃球的發明者詹姆斯-奈史密斯先生,雖然是美國國籍,但出生地是在加拿大,所以NBA為了紀念他,特意在加拿大設立了球隊。這種說法太牽強了,應該是球迷自己臆想出來的?,F如今猛龍打入總決賽了,可以說已經是一支成功的NBA球隊,當他們帶動起加拿大的球市之后,不排除NBA還會繼續增加加拿大球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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