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剛判刑多少年(云南越獄犯張林蒼被判無期徒刑 聲稱殺警未被認定)

時間:2023-01-01 16:30:47 閱讀:58

  據昆明信息港消息,去年脫逃8天引起各界強烈關注的張林蒼,今年1月17日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脫逃罪成立,當庭判處有期徒刑5年,與前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名詞注釋”部分對這一消息進行了披露。其中稱:“2017年5月2日,云南省第一監獄在押犯張林蒼脫逃,5月10日被抓獲歸案。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以脫逃罪向昆明中院提起公訴,中院于2017年11月16日和2018年1月17日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并于第二次庭審結束后當庭宣判,以被告人張林蒼犯脫逃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與前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7年11月16日上午,張林蒼涉嫌脫逃罪一案在昆明中院開庭審理。開庭不到五分鐘,張林蒼便聲稱自己“還殺了一個人,是個警察”,致使該案被迫休庭,退回相關機關補充偵查。

  張林蒼涉嫌脫逃罪案二次開庭并當庭宣判后,未見媒體公開報道。但從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名詞注釋”部分披露的內容來看,張林蒼聲稱殺人一事未被法院認定。

  馬龍剛判刑多少年(云南越獄犯張林蒼被判無期徒刑 聲稱殺警未被認定)

  張林蒼是曲靖市馬龍縣人,今年28歲。2016年10月25日,他因運輸毒品罪被昆明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查獲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280克予以沒收。

  2017年1月18日,張林蒼被押往云南省第一監獄服刑。同年5月2日8時20分許,張林蒼擅離勞動現場,趁駕駛員下車等候裝貨的時機,強行駕駛一輛貨車沖破監獄隔離網和施工用的臨時柵欄門后成功脫逃。5月3日下午,云南省公安廳通過官方微博發布A級通緝令,越獄犯懸賞10萬元緝拿張林蒼。5月10日9時10分,脫逃8天的張林蒼被上千警力圍困在嵩明縣小街鎮李官村委會大月字本村小藥靈山,隨后被武警開槍擊傷后抓獲。此地,距監區約60公里,距他家馬龍縣馬過河鎮角家村約30公里。

  當時參與追捕的武警戰士在抓獲張林蒼后曾告訴昆明電視臺,張林蒼交代,他原本想跑到緬甸去報仇,但一心惦記家中的女兒,想跑回家見見女兒。在和武警官兵的對話中,他還多次提及自己販毒是被他人冤枉。

  張林蒼的父親張永富委托云南省凌云律師事務所耿國平、彭澤兩位律師擔任脫逃案件辯護人,同時對張林蒼運輸毒品罪案件提起申訴,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再審申請。

  2017年11月16日上午,云南在押涉毒人員張林蒼越獄一案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讓人始料未及的是,張林蒼突然稱自己在越獄期間“還殺了人,是個警察”。彭澤回憶說,開庭前,曾與張林蒼有過幾次短暫接觸,但他從未透露“殺人”信息。法官隨后宣布休庭,案件將退回重新偵查。

  據法律人士認為,張林蒼當過兵且還年輕,第一次因運輸毒品被判無期徒刑后,內心應該感到很絕望,故而脫逃。他被抓后在庭審中聲稱還殺了人,也是他極度絕望后只求速死的一種內心反映。

  上述人士分析說,張林蒼因脫逃罪被判刑五年,數罪并罰執行無期徒刑,乍一看跟他以前的無期徒刑一樣,但他此前存在減刑為有期徒刑的可能,而現在,他獲得減刑的機會幾乎不存在了,或將被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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