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梅河口市的一名女子認為其他的客車搶走了自己的客源,便與另一名客車駕駛員發生了爭執。在爭執過程中竟搶奪正在行駛客車的方向盤,幸虧,駕駛員和警方及時處置,才避免了更大危險的發生。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畫面中的這一幕,發生在今年的8月31日,被告人楊某某為梅河口市的一名客車售票員,當天,在售票的過程中,楊某某認為另一輛客車搶走了自己的客源,隨后便登上了該客車,與司機發生了爭執。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王光慶:
楊某某登上車輛,與司機周某某發生爭執,在周某某發動車輛后,繼續在車上謾罵、拉拽周某某,致使車輛發生晃動,后被乘客制止。
隨后,駕駛員及時報警,經過警方的妥善處置,才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就在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轄區首例妨害安全駕駛罪案件。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王光慶:
本案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安全駕駛罪。
「溫馨提示」
在此,我們提醒廣大市民,搶控正在行駛的公交車方向盤,可能會造成危害公共安全后果的發生,符合一般公眾認知水平,也是應當知曉的常識,切莫以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當做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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