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旅行社總社(國旅總社:從未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旅商標)

時間:2023-01-09 11:40:50 閱讀:54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旅總社”)獲悉,2021年3月以來,國旅總社發現個別公司非法使用“國旅商標”,以“中國國旅”和/或“CITS”等名義、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線下門市招商加盟、并允諾加盟商使用上述商標開展經營、招徠旅客的不當行為。國旅總社表示,從未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全國范圍內使用國旅商標。

  為澄清事實,避免廣大旅客、加盟商受蒙蔽導致權益受損,并依法維護國旅總社對國旅商標所享有的合法權益,國旅總社特別發布聲明:

  一、“國旅商標”相關權利歸屬國旅總社。“國旅商標”經合法注冊并長期使用,具有極高的知名度,注冊商標專用權屬國旅總社,其合法權益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二、國旅總社從未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全國范圍內使用國旅商標。與國旅總社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相關單位僅有權在約定的行政區劃范圍內、并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國旅商標;且無權許可第三方使用國旅商標。未與國旅總社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任何單位或個人無權使用國旅商標。即便是國旅與國旅總社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單位,也無權在其登記注冊地所屬行政區劃外使用國旅商標;更無權在全國范圍內使用國旅商標;如有違反,均屬于侵害總社國旅總社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三、侵權行為人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且國旅總社保留追究相關單位或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國旅總社責令侵權行為人在本函公開之日,即刻刪除、銷毀所有侵權載體、停止侵權行為,并以與所造成不良影響相當的方式,向國旅總社及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四、國旅總社感謝廣大旅游者及同行一直以來對國旅品牌的支持和信任,并特別提醒廣大旅游者及同行在選擇旅行社時認清分清“真假李逵”,避免誤認和混淆,杜絕財產損失風險。

  有任何疑問,請致電400-600-8888或發送郵件至service@ctg.cn確認。

  旅行社中國旅行社總社(國旅總社:從未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旅商標)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趙婷婷

商標

  編輯/李曉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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