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護士,護士之名來自1914年鐘茂芳在第一次中華護士會議中提出將英文nurse譯為“護士”,大會通過,沿用至今。
2、護士是指受過專業教育,經批準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較高的職業意識。
3、護士的職業素質。護士的職業素質是指從事護理專業所需要的特殊性質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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