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歷史:捻軍進攻登州府城期間發生的一起“趁火打劫”案件

時間:2024-12-09 19:27:56 閱讀:5

膠東汗青:捻軍打擊登州府城時期產生的一同“攻其不備”案件

“攻其不備” ,是一個比力常用的成語,其主要涵義為“趁人危殆或趁亂時謀取利益”,系不好詞匯。

在汗青和實際中,攻其不備的案例層出不窮。本文要先容的事變,具體產生于清代捻軍打擊登州府城時期。

咸豐十一年秋,原本活潑在皖蘇魯豫交界地帶的捻軍放縱東進,攻入膠東半島。萊州、登州二府轄區內很快到處烽煙,不僅很多毫無防備的鄉下鄉村遭到涂炭,就連那些有著高墻深池防護的府州縣城也反復告警。

當年八月、九月間,捻軍一部迫近登州府城蓬萊田野,城中官員大為震動,立刻調集當地士紳探究防守事件,決定加固城池、征募壯勇(暫且雇傭的戰役職員)、囤積軍需。而在征募壯勇的歷程中,一些平常就品行不端的人也乘隙混了過來。

某日,一名壯勇窺見西城外有一局部牽著毛驢途經。此時約莫是清早大概傍晚,城頭及城外比力冷清。見此情況,這名壯勇突生惡意,居然用繩子縋城而出,不由分辯將對方殺死,奪走了他的毛驢。

很顯然,這名壯勇的快意算盤是,捻軍很快就要攻城,屆時不免有一番死傷,即使有人發覺毛驢的主人身首異處,也可以推說是死于捻軍之手。

不外,事變接下去的提高卻出乎他的意料。一方面,捻軍見登州防守較為安定,終極沒有選擇強攻,而是進軍他處。另一方面,那名壯勇殺人奪驢之際,固然周圍比力冷清,但仍舊有目擊者。

因此,在登州城中警報排除、生存紀律規復正常之后,此事很快曝光——毛驢主人的母親和妹妹當街攔住了登州府知府和蓬萊縣知縣的轎子,痛哭流涕,訴說冤情。

登州府知府了解到大要情況之后,將案件交由蓬萊縣知縣查究,令其將兇手捉拿歸案。爾后者也很快觀察清晰,找到了混在壯勇之中的那名壞人。

顛末一番審判,兇手對殺人奪驢一事招供不諱。蓬萊縣知縣終極依照“殺害良民、爭奪財物”的罪名判處對方死罪(立決)。

若在平常,縣里訊斷的極刑案件要顛末層層上報,由朝廷一致舉行秋審才干終極實行。但由于此時正處戰亂,場合擁有一定自主權,登州官府就選擇立刻實行,將兇手梟首(砍頭)示眾。此事在時任登州府知府戴肇辰之子戴燮元撰寫的《東牟守城紀略》中就有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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