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作品的典范是一個多義詞,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區分出不同的作品典范。由于版權熟悉單薄,不少人對“作品”看法含糊,作品侵權征象在典范案例中反復顯現??巳眨浾邚膹V州市版權保護中央了解到,即使著作權是主動取得的,紀錄與否并不影響執法效能,但是紀錄可以便于舉行版權買賣。對此,記者采訪了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傳授劉平,了解與“著作權”紀錄干系的一系列成績。
□ 切合條件的“作品”界說是什么?
假如從不同的角度區分出不同的作品典范,委托作品、職務作品、法人作品均為不同的作品典范。劉平報告記者,關于作品的品種,《著作權法》第三條依據作品本身的體現情勢的不同,對作品作了擺列及“兜底”的劃定,具體地說,該法條擺列了筆墨作品、口述作品、拍照作品、視聽作品、盤算機軟件等八類作品,還以兜底的辦法例定了第九類作品——符互助品特性的其他智力后果。
另需分析的是,對《著作權法》第三條所劃定的作品種類,還可做進一步的區分,比如將筆墨作品分為小說、詩詞、散文、論文等。
□ 哪些作品切合條件哀求紀錄“著作權”?
關于哪些品種的一局部(天然人)作品可以哀求著作權紀錄,劉平表現,依據國度版權局公布的《作品志愿紀錄試行辦法》和《盤算機軟件著作權紀錄辦法》的劃定,任何品種的天然人作品均可哀求著作權紀錄,即就作品的品種而言,天然人哀求著作權紀錄是不受任何限定的。
固然,天然人哀求著作權紀錄也必要切合一定的條件,包含主體條件和客體條件。就主體條件而言,哀求著作權紀錄的天然人應當是作者,大概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權(主要指著作產業權)的天然人,比如已故作者的承繼人、著作權轉讓條約的受讓人等。就客體條件而言,哀求著作權紀錄的作品不屬于《作品志愿紀錄試行辦法》第五條所劃定的掃除范圍,具體地說,對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凌駕著作權保護期的作品,大概依法克制出書、轉達的作品,作品紀錄布局不予紀錄。
□ 紀錄著作權的權益和職責是什么?
權益和職責總是相并存在,著作權紀錄也不例外。那么,一局部向國度版權局哀求摒擋作品紀錄后,所享用到的權益和職責是什么?劉平報告記者,起首必要重申的是,依據《著作權法》第二條及干系劃定,著作權并非基于紀錄而產生,而是基于作品的創作這一內幕舉動而產生。
“固然,這并未料味著天然人向作品紀錄布局哀求摒擋作品紀錄沒故意義?!眲⑵奖砻?,由于作者有約莫因證據滅失等方面的緣故,難以證實其作者身份,大概難以證實其創作完成作品的內幕,從而在內幕上對其作品難以享有著作權。“在這種情況下,假如作者對其作品事前哀求了著作權紀錄,就可以將紀錄布局出具的著作權紀錄證書,作為其對所紀錄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的開頭證據。”
至于天然人向作品紀錄布局哀求著作權紀錄應實行的職責,劉平表現,依據《作品志愿紀錄試行辦法》和《盤算機軟件著作權紀錄辦法》的劃定,哀求著作權紀錄需提供身份證實和其他證實權益歸屬的證實質料,并按劃定摒擋相應的手續。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黃嵐 通訊員:韋佳佳廣州日報·新花城編纂:蘇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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