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100個法律常識|轉需收藏)

時間:2023-08-11 04:58:43 閱讀:4

100個執法知識|轉需保藏

泉源:法務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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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胎兒也有承繼權?

有承繼權,但如胎兒臨盆時為死體的除外。


2、哪些人屬于無民事舉動才能人?

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不克不及識別本人舉動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舉動才能人。


3、哪些構造能向法院哀求認定某報答無民事舉動才能人?

住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團結會、殘疾人團結會、依法設立的老年人構造、民政部分等。


4、哪些機構能作為被監護人的暫且監護人?

被指定監護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益、產業權益以及其他合法權好處于無人保護形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住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執法例定的有關構造大概民政部分承繼暫且監護人。


5、老年人能選擇本人的監護人嗎?

具有完全民事舉動才能的老年人,可以以書面情勢在本人的近支屬、其他人或構造事現協商確定本人的監護人,在本人喪失大概局部喪失民事舉動才能時,由該確定的監護人實行監護職責。


6、因突發情況招致被監護人無人照料,怎樣辦?

被監護人住所地的住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大概民政部分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插必要的暫且生存照料辦法。


7、仳離時取得后代扶養權的一方,可委托其爸媽代為扶養嗎?

執法未明文劃定克制,即可以。


8、被宣告失散的人,其產業由誰代管?

失散人的產業由其夫婦、成年后代、爸媽大概其他樂意承繼產業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有爭議,由法院指定。


9、一局部工商戶的債券,由誰承當?

一局部工商戶的債券,一局部策劃的,則以一局部產業承當;家庭策劃的,則以家庭產業承當;如無法區分的,則以家庭產業承當。


10、法定代表人實行職務形成他人侵害,責任由誰承當?

由法人承當。假如法定代表人越權簽署條約,只需相對人不曉得但是際權限的,該條約對法人仍舊好效。以是,選聘法定代表人十分緊張,尋常由控股股東的天然人承繼。


11、什么叫做不妥得利?

沒有執法依據而取得的優點,屬于不妥得利,受喪失的人有權哀求其返還不妥得利。


12、署理人與被署理人承當連帶責任的條件是什么?

署理人曉得大概應當曉得被署理事項守法仍舊實行署理舉動。


13、合法防衛凌駕必要限制,對否要承當民事責任?

因凌駕必要的限制而形成不應有的侵害的,承當得當的民事責任。


14、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令本人遭到侵害,獲益人要給予補償嗎?

如侵權人承當民事責任,獲益人可以給予得當補償;如無侵權人、侵權人逃逸大概疲勞承當民事責任,且遇害人哀求補償的,則獲益人應當給予得當補償。


15、因志愿對他人實行緊接濟助而形成受助人侵害的,對否要承當責任?

不承當民事責任。


16、向法院哀求保護民事權益的訴訟時效為多久?

三年,執法尚有劃定除外。最長保護限期為自權益遭到侵害之日起二十年;特別情況的,法院可以依據權益人的哀求決定延伸。


17、關于分期實行的債券,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分開頭盤算?

自最初一期實行限期屆滿之日起盤算。


18、法院可以主動實用訴訟時效處理應事人的訴訟哀求嗎?

不克不及。


19、權益人向職責人提出實行哀求,可以招致訴訟時效中綴嗎?

可以。


20、不動產物權的權益人哀求返還產業的,實用訴訟時效嗎?

不實用。


21、哀求付出扶養費的哀求權實用訴訟時效嗎?

不實用。


22、可以在條約商定一方丟棄訴訟時效優點嗎?

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優點的事后丟棄沒效。


23、預告紀錄有什么用?

預告紀錄后,未經預告紀錄的權益人贊同,處分不動產的,不產生物權效能。


24、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對業務有束縛嗎?

有的。但是,該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哀求法院打消。


25、關于尋覓遺失物的懸賞傾銷允許好效嗎?

好效,權益人懸賞尋覓遺失物的,提取遺失物時應當依照允許實行職責。


26、關于土地承包策劃權,承包期內發包人可否發出承包地?

不克不及。執法尚有劃定除外。


27、土地策劃權可否向他人流轉?

土地承包策劃權人可以自主決定依法接納出租、入股大概其他辦法向他人流轉土地策劃權。


28、住宅建立用地使用權限期屆滿,怎樣處理?

主動續期。續期用度的交納大概減免,依照執法、行政法例的劃定摒擋。


29、寓居權怎樣產生執法效能?

當事人起首應接納書面情勢訂立寓居權條約,并且向紀錄機構哀求寓居權紀錄。寓居權自紀錄時設立。


30、設立寓居權的衡宇可否出租給他人?

除非當事人尚有商定外,不得出租給他人。


31、包管條約包含哪些條約?

包管條約包含抵押條約、質押條約和其他具有包管功效的條約。


32、包管物權的法定包管范圍有哪些?

包管物權的包管范圍包含主債權及其利錢、違約金、侵害補償金、保管包管產業和完成包管物權的用度。


33、宅基地的使用權能抵押嗎?

除執法例定可以抵押外,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34、非營利法人的教導辦法、醫療衛生辦法和其他公益辦法可以抵押嗎?

不克不及。


35、土地一切權可以抵押嗎?

不克不及。


36、被查封的產業可以抵押嗎?

不克不及。


37、抵押時期,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產業嗎?

可以。抵押產業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38、抵押權人可以不顛末法院直接與抵押人告竣折價協議嗎?

可以。產生完成抵押權的情況時,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就抵押產業折價大概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產業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假如該協議侵害了其他債權人優點,其他債權人可以哀求法院打消該協議。


39、什么叫做格式條款?

格式條款是當事報答了反復使用而事后制定,并在訂立條約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稀有的格式條約,如保險條約、商品房買賣條約等。


40、法定代表人越權訂立的條約好效嗎?

除非相對人曉得大概應當曉得該法定代表人越權訂立條約,不然應認定該條約好效,對法人產奏效能。


41、定金和違約金可以同時主張嗎?

尋常不成以同時主張,只能選擇實用違約金大概定金條款。假如當事人選擇實用定金條款,但定金不敷以補償一方違約形成的喪失的,對方可以哀求補償凌駕定金數額的喪失。因此,從本性意義上講,這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42、定金數額不得凌駕主條約標的額的幾多?

20%。凌駕局部不產生定金的效能。


43、違約金過個高概過低,可以要求法院調停嗎?

可以。


44、賣方無權處分標的物招致買方無法取得標的物,那條約好效嗎?

仍舊好效,買方可以排除條約并要求賣方承當違約責任。


45、買賣兩邊沒有商定貨品的查驗期,怎樣確定貨品的查驗期?

除非對標的物有商定質量確保期,不然貨品的查驗限期最長為二年,自收到標的物之日起算。


46、關于試用買賣的試用限期,怎樣確定?

有商定依照商定,無商定以賣方確定為準。實踐中,賣方可以發函見告買方試用限期以及貨品價格等事項,如試用限期屆滿,且買方對對否置辦標的物未作表現的,視為置辦。


47、試用買賣的當事人對標的物使用費未作商定,怎樣處理?

未作商定的,賣方無權主張使用費。


48、未付電費,供電人可以立刻斷電嗎?

不成以。用電人不付電費,供電人應給與催告并給予一段公道限期。逾期仍不交納電費的,可以依照國度劃定步驟中斷供電。


49、贈與的東西可以要歸來回頭嗎?

在贈與產業的權益轉移之前,可以打消贈與。但顛末公證的贈與大概依法不得打消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品德職責實質的贈與除外。


50、對確保辦法沒有商定,怎樣確定確保的辦法?

按尋常確保承當確保責任。在尋常確保情況下,確保人在主條約糾紛未經審判大概仲裁,并就債券人產業依法欺壓仍不克不及實行債券前,有權回絕向債權人實行確保責任。


51、租賃條約必要書面訂立嗎?

租賃期在6個月以上的,應接納書面情勢。


52、租賃限期最長不得凌駕幾多年?

20年。凌駕20年的,凌駕局部沒效。


53、承租人不依照商定使用租賃物,出租人可以排除條約嗎?

必要證實不依照商定使用租賃物會形成租賃物喪失才可以。


54、承租人未經出租人贊同轉租租賃物,出租人可以排除條約嗎?

可以。但是舉證約莫會比力困難,由于承租人約莫會以互助情勢擴展承租人主體范圍。


55、沒有商定租金何時付出,該怎樣處理?

如租期不滿一年的,應在租期屆滿時付出;如租期為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付出;剩余租期不滿一年的,應在租賃限期屆滿時付出。


56、什么情況下承租人無法利用其對衡宇的優先置辦權?

當衡宇按份共有人利用優先權大概出租人將衡宇出租給近支屬時。


57、承租人對衡宇有優先承租權嗎?

有的。租賃限期屆滿,衡宇承租人享有以劃一條件優先承租的權益。


58、承攬條約下,定作人有隨意排除條約的權益嗎?

在承攬人完成事情前,定作人有隨意排除條約的權益,但是應補償承攬人喪失。


59、委托條約下,委托人有任何排除條約的權益嗎?

委托條約下,任何一方均可隨時排除委托條約。


60、業主可以無需承受干系物業辦事為由回絕付出物業費嗎?

不成以。


61、物業公司能接納中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辦法催交物業費嗎?

不成以。


62、業主裝修衡宇的,應當事前見告物業公司嗎?

應當。


63、委托人跳單的,應當向中介人付出中介費嗎?

使用中介人提供的買賣時機大概前言辦事,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條約的,應當向中介付出報答。


64、沒明白合資限期,合資人可以隨時退伙嗎?

可以,但是應當在公道限期之前關照其他合資人。


65、合資干系中,怎樣分派利潤和分管喪失?

有商定依照商定;無商定依照各自實繳出資比例分派、分管;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均勻分派和分管。


66、關于清償合資債券凌駕本人允許擔份額的合資人,可否向其他合資人追償?

可以。


67、死者的光榮、隱私、榮譽等遭到侵害的,哪些人可以告狀追責?

死者的夫婦、后代、爸媽可以依法追責;如死者沒有夫婦、后代且爸媽以前殞命的,其他近支屬可以依法追責。


68、募捐死者的器官,可否由死者的夫婦、后代大概爸媽任何一人決定?

不克不及。須其夫婦、成年后代、爸媽協同決定,且應接納書面情勢。


69、除隨父姓或隨母姓外,可以拔取其他直系尊長血親的姓氏嗎?

可以。


70、為一局部學習,在必要范圍內可以使用肖像權人以前公開的肖像嗎?

可以。


71、肖像權人可以事先排除肖像允許使用條約嗎?

有合法來由的,肖像權人可以事先解約。因排除條約形成對方喪失的,除不成歸責于肖像權人的事由外,應當補償喪失。


72、支屬包含哪些范圍?

支屬包含夫婦、血親和姻親。


73、近支屬包含哪些范圍?

近支屬包含夫婦、爸媽、后代、兄弟姐妹、祖爸媽、外祖爸媽、孫后代、外孫后代。


74、家庭成員包含哪些范圍?

家庭成員包含夫婦、爸媽、后代和其他協同生存的近支屬。


75、我國的法定婚姻是怎樣劃定的?

男性不得早于22周歲,女性不得早于20周歲。


76、一方患有嚴重疾病但未在婚前見告另一方,另一方可以打消婚姻紀錄嗎?

可以,但是須在曉得大概應當曉得打消事由一年內提出。


77、婚內一方所承繼的產業,對否屬于伉儷協同產業?

除非遺言中明白劃定該產業屬于伉儷一方的一局部產業,不然應歸為伉儷協同產業。


78、一方因遭到人身侵害取得的補償大概補償,對否屬于伉儷協同產業?

不屬于。


79、不直接扶養非婚生后代的生父或生母,對否必要付出扶養費?

必要。


80、有包袱才能的兄、姐,有職責扶養未成年弟、妹嗎?

如爸媽已殞命大概爸媽疲勞扶養,則有職責。


81、什么是仳離紀錄冷靜期?

伉儷兩邊至婚姻紀錄布局哀求仳離紀錄,仳離紀錄布局自其收到仳離紀錄哀求之日起的30日內為冷靜期,任何一方均可以撤回紀錄哀求。


82、分家滿兩年就可以法定判仳離嗎?

不一定。僅有因情感不和分家滿2年才可以。但是困難的是必要證實情感不和且確已決裂無和好約莫才可以。


83、怎樣確定未成年后代的扶養權歸屬?

有商定依照商定。無商定的,未成年后代在2周歲內的,以由母親扶養為準則。已滿2周歲,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后代的準則確定。如后代已滿8周歲的,應當敬重其真實志愿。


84、無后代的收養人最多可以收養幾名后代?

兩名,但收養孤兒、殘疾未成年人的除外。


85、無夫婦者收養異性后代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事應當相差幾多歲?
四十周歲以上。


86、收養干系自何時建立,何時排除?

自向縣級以上人民當局民政部分紀錄建立之日起建立,自紀錄排除之日起排除。


87、養后代與生爸媽的權益職責干系,自何時消弭?

自收養干系的建立而消弭。假如收養干系排除的,且養后代此時仍為未成年人的,其與生爸媽的權益職責干系自行規復;如養后代已成年的,則由生爸媽與成年養后代協商確定。


88、因生爸媽要求而排除收養干系的,養爸媽可否要求生爸媽付出經濟補償?

可以要求生爸媽得當補償收養時期付出的扶養費。但因養爸媽凌虐、遺棄養后代而排除收養干系的除外。


89、因遺言而被確定的受遺贈人未作出承受大概丟棄遺贈的表現,怎樣處理?

在其曉得受遺贈之日起60日內未作出明白表現的,視為丟棄。


90、法定承繼中的承繼人未作出承受大概丟棄遺產的表現,怎樣處理?

如要丟棄須以書面辦法作出。不然,視為承受承繼。


91、養后代大概有扶養干系的繼后代,可否承繼養爸媽大概有扶養干系的繼爸媽的產業?

可以。


92、非婚生后代可否承繼其生爸媽的產業?

可以。


93、被承繼人的后代先于被承繼人殞命的,被承繼人的后代的直系晚輩可否代位承繼?

可以。


94、被承繼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承繼人殞命的,被承繼人的兄弟姐妹的后代可否代位承繼?

可以。


95、因遺產承繼產生糾紛而不克不及協商一律的,怎樣處理?

可以由人民調停委員會調停大概向法院告狀。


96、灌音錄像情勢訂立的遺言好效嗎?

由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并在灌音錄像中紀錄遺言人和見證人姓名大概肖像以及年代日,見證人與承繼人、受遺贈人不存在優劣干系的,該灌音錄像情勢訂立的遺言好效。


97、伉儷一方殞命后另一方再婚的,可以處分其所承繼的產業嗎?

可以,且任何構造大概一局部不得干涉。


98、無民事舉動才能人在教導機構學習、生存時期遭到人身侵害的,由誰承當侵權責任?

直接推定由該教導機構承當侵權責任。但是,假如教導機構可以證實盡到教導、辦理職責的,則不承當侵權責任。


99、限定民事舉動才能人在教導機構學習、生存時期遭到人身侵害的,由誰承當侵權責任?

在舉證證實教導機構未盡到教導、辦理職責的情況下,教導機構須承當侵權責任。


100、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產生交通事故的,且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誰承當侵權責任?

由機動車使用人承當補償責任。如機動車一切人、辦理人對侵害的產生有不對的,承當相應的補償責任(注意:不是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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